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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男子酒后因琐事持刀捅死妻子 投案自首被判6年

2014-07-23 07:39:00 作者:马兴强 王启莎  来源:泰安齐鲁网
今年40岁的泰安肥城市石横镇村民张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杨某勤劳能干,12岁的儿子乖巧聪明,然而却因张某的一时冲动,亲手毁了这一切。

      今年40岁的泰安肥城市石横镇村民张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杨某勤劳能干,12岁的儿子乖巧聪明,然而却因张某的一时冲动,亲手毁了这一切。近日,在由肥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故意伤害妻子一案中,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事情发生于今年1月5日中午,张某到朋友家中吃饭,期间喝了半斤白酒。下午张某回到家中,夫妻俩在准备装运蔬菜时,发生了口角。谁知,两人就你一言我一句吵了起来。张某酒后恼火,用刀捅向了妻子。

      随后,妻子杨某倒地,张某害怕了,就赶紧打了120,并电话告知其哥哥、表弟此事。最终,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后悔莫及,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

      杨某年迈的父母考虑到年幼的孩子无人抚养,提出了对张某从轻处理的意见,张某也因此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鉴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张某归案后悔罪态度较好,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

      肥城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近年来,由于家庭成员之间对矛盾处理不当造成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时有发生,这类案件不仅直接挑战家庭伦理道德,破坏家庭和睦,还会导致未成年人无人监护、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问题,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奉劝人们遇事要冷静处理,特别是家庭成员之间要互谅互让,更要互相包容。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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