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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今年试行办公耗材办公家具批量集中采购

2014-04-18 09:07:00 作者:泰安  来源:泰安市财政局
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分品目统计采购需求、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探索试行定期归集采购,发挥批量采购的规模效益。将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纳入电子化管理,制订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式方法,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监管由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的转变。

      泰财采〔2014〕4号

      关于印发《2014年泰安市政府采购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2014年泰安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

      泰安市财政局

      2014年4月8日

      2014年泰安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是我市确定的“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年”,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为目标,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制度机制、发挥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出台《泰安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范》。明确基本评审规则、采购主体行为规范和评审委员会责任,着力提升采购主体和评审专家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遏制评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府采购依法、公平、公正进行。

      (二)出台《泰安市政府采购需求编制指导意见》。以完善政府采购市场规则、提升专业化水平为着力点,推动管理方式的创新。重点明确采购需求编制的责任主体、基本原则、编制要求和编制程序,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三)修订《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情况,对2008年出台的《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政府137号令)进行修订,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政府采购改革的总体方向和规范化管理体系框架。

      二、优化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四)试行批量集中采购。以办公设备耗材、办公家具等通用货物归集批量采购为突破口,逐步扩大批量采购范围。根据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分品目统计采购需求、采购数量和采购时间,探索试行定期归集采购,发挥批量采购的规模效益。

      (五)逐步扩大定点采购范围。在今年实行车辆维修、小额监理、公务机票、公务印刷定点的基础上,探索扩大服务定点采购范围,将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小额修缮等服务类项目纳入定点采购范围,由财政部门委托代理机构统一组织采购,各预算单位共享采购成果。

      (六)探索试行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本着有可为、有可不为的原则,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公共服务项目,探索符合政府采购规则的切入点,研究制定需求标准、采购方案、采购方式、评审办法等,发挥政府采购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作用。

      三、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七)推进政府采购流程标准化工作。分类确定各类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将各项制度规范分解落实到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明确采购执行中每个步骤的操作规范、法律依据和问题处理原则,更好地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八)推进政府采购文本标准化工作。在确定信息公告、评审报告范本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研究制订采购文件、采购合同标准化文本,初步建立采购文件标准化体系。

      (九)推进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建立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从业人员流动情况。完善代理机构日常考核指标体系,调整优化考核加(扣)分标准,深化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配合省厅做好市级培训、省级发证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切实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十)做好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衔接。以法定监管职能不丢失、不弱化为基本原则,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规范管理的意见》(鲁厅字〔2012〕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意见》(泰发〔2012〕4号)规定的基础上,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工作衔接,确保改革顺利推行。

      五、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

      (十一)试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制度。制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工作方案,通过公开形式招标部分金融机构,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的融资平台,为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降低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

      六、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十二)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市级“网上超市”系统的研发,年内完成系统上线及供货商招标。通过自主选择、电子竞价、电子反拍等功能,建立政府采购交易的“无形市场”,进一步提升小额通用产品的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十三)抓好代理机构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建设。建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基础信息的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及时掌握代理机构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实现对供应商注册信息和诚信记录的实时查询。

      (十四)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流程。一是简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对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采购人在报送采购申请时,直接从预算管理模块读取指标额度、采购品目和数量,对执行时间、组织形式和采购需求进行完善后即可上报,实现与政府采购预算的无缝衔接。二是提升项目审核效率。在项目审核的各个节点加入短信通知功能,由系统向各节点管理人员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提示项目当前审核进度,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启动结果评价模块的研究工作。将项目执行结果评价纳入电子化管理,制订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式方法,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监管由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的转变。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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