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欠下千余元水电费搬走电视 泰安一租客"玩失踪"

2014-01-15 07:48:00 作者:张伟  来源:泰山晚报
市民刘女士本想将闲置的住房出租赚点钱,谁想到租客竟然不辞而别,不仅拖欠了1200多元的水电气费以及700多元的物业费,还搬走了才使用一年多的液晶电视机。

      市民刘女士本想将闲置的住房出租赚点钱,谁想到租客竟然不辞而别,不仅拖欠了1200多元的水电气费以及700多元的物费,还搬走了才使用一年多的液晶电视机。

      刘女士在长城路北首某小区有一套70多平米的房屋,自从装修后,刘女士一家就一直没去居住。2013年1月份,刘女士通过网络发布了一条租房信息,之后,她与一名许姓中年女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400元,水电气费用以及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当时,按照许某的要求,我还特意给她配备了一台42寸的液晶电视。”刘女士介绍说,由于丈夫在济南工作,孩子也在济南上大学,去年10月份,她也搬到济南居住。“期间,租金都是打到我的银行卡上。”

      2014年1月11日,刘女士接到了小区物业公司打去的电话,称刘女士已经快一年没有交物业费了,一头雾水的刘女士赶紧联系承租方许某,令她意外的是,许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12日,刘女士来到出租屋,只见原先挂在客厅墙壁上的液晶电视不见踪迹,茶几等物品也被损坏。觉得事情不妙,刘女士又查询了水电气等费用,她发现租客不仅拖欠了物业费,还欠下了700多元的电费、300多元的水费以及200余元的天然气费用。13日上午,刘女士终于打通了许某的电话,“许某竟然说不知情,因为她已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了。”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报了警。

        原标题:欠下千余元水电费租客玩起失踪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