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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购买新电脑屡修屡坏 泰安肥城工商协调换新机

2013-12-27 07:47:00 作者:王玉  来源:泰山晚报
近日,肥城市工商局石横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脑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经多次协商,韩先生补贴差价更换了一台新电脑。由于还在质保期内,且因同一问题返厂维修超过3次,韩先生要求厂家给予换机,但却遭到商家拒绝。

      近日,肥城市工商局石横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脑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经多次协商,韩先生补贴差价更换了一台新电脑。

      今年6月,家住石横的韩先生在一家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从8月开始,韩先生的电脑因为显卡问题连续返厂维修5次,最长的维修时间为三个星期,最短的维修时间也在一个星期。从8月份出现显卡问题到目前为止,累计用在机器维修上的时间达到了68天。不过,让韩先生更加难以接受的是,每次电脑修好了,没过多久又要坏。频繁送修,已经严重影响了他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由于还在质保期内,且因同一问题返厂维修超过3次,韩先生要求厂家给予换机,但却遭到商家拒绝。该公司老板只同意继续免费修理。无奈之下,韩先生来到肥城市石横工商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经营者取得联系。经调查了解,消费者韩先生所述情况属实。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之规定,对该公司老板人进行耐心讲解,最终同意选择补贴差价给韩先生换了一台其他型号的笔记本电脑,韩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原标题:新电脑屡修屡坏工商协调换新机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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