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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年轻人流行"网络遗嘱" 律师:无法律效力

2013-12-19 13:29:00 作者:  来源:齐鲁晚报
近期,名为“网络遗嘱”的网站悄然走红,市民可以网购一份遗嘱,将自己的重要信息保存在云保管箱内,并留下指定联系人。用户填写信息时,须要设定登录频率,如果在这个登录频率内,用户没登录“网络遗嘱”网站,网站会向用户发送邮件和短信通知其尽快登录。

      近期,名为“网络遗嘱”的网站悄然走红,市民可以网购一份遗嘱,将自己的重要信息保存在云保管箱内,并留下指定联系人。用户发生意外离世,网站将把用户存储的所有信息传递给用户指定的联系人。截至目前,该网站用户超过28万,山东省有12571人成为会员,泰安注册的用户也有几百人。一些市民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律师则表示,网络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注册用户: 网上写遗嘱留份慰藉

      泰安的小倩(化名)今年29岁,27岁那年小倩查出患有癌症,她觉得还没享受生活,天就塌了,整日郁郁寡欢。后来,小倩加入一个QQ群,网友们都是癌症患者,一次与大家聊天时,小倩得知有网络遗嘱这回事。考虑良久,今年5月,小倩决定购买一份。

      在网站上,她将自己想对父母和男友说的话写上去,并将一些重要数据做了备份。“说不好哪天就再也醒不了了,有些话不好意思当面告诉爱的人,这种方式能把我想说的都备份了。”小倩说,希望这份遗嘱能给爱的人一份慰藉。

      小徐是泰城某大学的在校大学生,今年7月份,他也在“网络遗嘱”网站进行注册。“有人可能觉得不吉利,但我觉得现在突发事件这么多,万一出了事,在网上备份的这些信息,能转交到自己信任的人手中,我感觉很放心。”

      网站创始人: 这只是备份和传递的工具

      18日,记者进入“网络遗嘱”网站,发现目前已有28万多人进行注册,仅18日一天就新增700多名会员。其中,山东省会员为12571人,泰安也有几百人注册。

      18日中午,记者电话采访了“网络遗嘱”网站创始人李佳。李佳称,做这个网站的初衷是为了应对意外死亡。在注册会员中,主要集中在20-50岁,多数为“高危”职业工作者。

      会员可以写下他们对亲友说的话,银行账号、网络密码、生前不想公开的图像、视频和录音文件等记录在里面。李佳说,网络遗嘱本身只是一个备份和传递的工具。

      用户填写信息时,须要设定登录频率,如果在这个登录频率内,用户没登录“网络遗嘱”网站,网站会向用户发送邮件和短信通知其尽快登录。15天内,若用户还未登录“网络遗嘱”,工作人员会通过电话与用户本人联系。在电话联系无果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会联系用户设定的应急指定联系人。当确定用户本人去世、失去正常意识或者终身监禁时,“网络遗嘱”网站才会将云保管箱内的信息,转交给云保管箱指定联系人。

      市民: 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虽然网络遗嘱已经创办3年,但是记者采访发现,多数市民对“网络遗嘱”网站并不知晓。“以前没听说过这种立遗嘱的方式。”泰城市民张先生说,把重要信息发布在网上不太靠谱,现在网络黑客这么多,说不定重要信息就泄露了。

      和陈女士想法一样的市民并不在少数,45岁的邹女士认为,得了严重疾病,生命垂危的人才会立遗嘱,“感觉健健康康的人,特别是年轻人立遗嘱有点不吉利。”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网络遗嘱是一个好形式,泰城孙女士说,虽然听说一次这种立遗嘱的方式,但她可以接受,“现在车这么多,每天发生这么多事故,真说不准谁不会出事,我觉得这种方式挺不错。”

      市民对网络遗嘱信息可能会泄露的质疑,李佳表示,网站设置多重密码,用户上传到云保管箱的数据全部进行加密等多种措施保障用户信息安全。“随着网站用户越来越多,一些黑客也开始盯上网络遗嘱,前一段时间网站曾被攻击过,但是最终没成功。”李佳说,即使黑客获取用户信息,他们看到的也是一组乱码。

      律师: 网络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一位资深的网络编辑员认为:“网络遗嘱倒是新鲜,可能会吸引年轻人去体验,虽然网站说只有申请人能够通过密码登录操作,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也无法干预,但试想如果申请人信息泄露,他人知道了申请人的密码,他人就可以假冒申请人登录后,添加或删改上传内容,比如电子文档内容可删可加,视频、音频内容也可以通过后期技术加以改变。内容永远不会泄露、不被改动是很难保障的。”

      山东兴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太峰说:“《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这五种形式以外的遗嘱均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个网络遗嘱虽然有遗嘱字样,但网络遗嘱不是合法的遗嘱存在形式,容易给人造成误解,建议当事人不要做。”

        原标题:泰安几百人网上安排“身后事”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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