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印发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8-04-12 10: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4月12日讯 4月11日,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召开,印发《泰安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为深入推进泰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七有五落实”创建工作要求,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泰安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创城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包括了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公益广告、代管小区和背街小巷的脏乱差治理以及公园和公共广场管理不善等问题的治理和改善。同时,对社区物业管理不规范、交通路口秩序管理混乱和窗口单位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会议上也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给出了完成时限。

  方案指出,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创城工作将重点落实多项工作任务,包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创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创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和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等十个方面。

  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方面,泰城每个街道要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面积大于1.08平方米。在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任务目标中,涵盖了城市绿化、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土地资源管理等内容。囊括建成区绿地率达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0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等。在创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目标任务中,我市将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智慧城市建设、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100%。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大于0.83人。

  为提高我市创城工作成效,市创城办将对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部门(单位)进行督导考核。对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创建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考核成绩列入年度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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