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职工交通违法与文明单位考评挂钩

2017-07-26 08:44: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通讯员 于洋 报道

  本报泰安讯 近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市直以上文明单位内开展文明单位职工交通违法通报活动,市直以上文明单位职工因交通违法被交警部门查获的,不仅要面临相应的处罚,还将被通报其单位并与文明单位考评挂钩。

  文明单位职工交通违法通报的范围为步行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道以及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停车越线,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数据由交警支队根据违法查处情况分类采集,每周汇总一次数据上报,根据情况在市直以上文明单位中进行内部通报。

  除此之外,将交通违法通报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内,一周内有5人次以上被通报的单位要向市文明办书面说明情况。被通报的单位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各自单位职工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切实增强遵守交通法规、引领交通文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号召各自职工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自觉礼让斑马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活动开展以来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增强了公众文明交通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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