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新泰市纪委通报

2018-08-31 08:5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8月31日讯记者 王蓬波)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近日,新泰市纪委监委结合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翟镇王家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作山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王作山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2014年春节违规为村两委成员发放补助,共计2200元。翟镇党委给予王作山党内警告处分。

  汶南镇鲍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化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李化立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自2013年8月至2015年,鲍庄村共列支招待费15笔,共计51746元。市纪委给予李化立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认真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改进作风。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责任,拧紧责任担当螺丝,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认真查摆整改“四风”问题。各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纵容,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王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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