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残疾人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018-11-07 16:5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11月7日讯 近日,宁阳县残联、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出台了《宁阳县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从2018年1月份开始,残疾人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规定可享受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补贴条件:需具有宁阳县户籍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实现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残疾人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和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残疾人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照当年宁阳县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缴费标准的65%给予补助,补助项目包括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二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申请方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持相关材料(个人申请、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到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宁阳县残疾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登记表》、《宁阳县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乡镇(街道)残联初审汇总后报县残联。

  资金拨付:县残联、县人社局审核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县财政局根据提供的资料拨付将所需资金,由县人社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残疾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王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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