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交警好言相劝打动肇事者 外地打工一年半后投案

2018-06-06 15:4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6月6日讯(记者 王培松)2016年11月,朱某驾驶自卸货车将一名3岁女童撞伤,事发后朱某一直在外地打工。2018年6月4日,经过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二中队民警耐心规劝,朱某终于主动投案。

  2016年11月3日,在东庄镇一幼儿园门口,朱某驾驶自卸货车将3岁女童王某的右腿撞断,经事故处理中队认定,朱某在事故中驾驶无号牌货车、未确保安全行驶、车辆超载,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朱某为了赔偿对方,一直在外地打工,为了让朱某尽快归案,民警多次到朱某家中做工作,后来,通过朱某的朋友联系到朱某,民警在电话中对朱某耐心解释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讲清不投案的严重性,通过推心置腹的交流,打消朱某心中的顾虑,通过几次谈话,民警终于打动了朱某,6月4日下午14时,朱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事故处理二中队投案,目前,朱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并与受害者一方达成赔偿协议,朱某将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赔偿受害人一方,争取宽大,自此,这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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