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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专业成绩4月10日前公布
2008-03-19 08:50:00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 18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透露,目前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的阅卷工作基本结束,按照工作安排,省内院校于3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4月10日前,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艺考成绩。
  省招考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省的艺考工作安排,测试及评卷结束后,省内、外院校均按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各学校在《合格证》中必须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分省排名。省内院校于3月30日前、省外院校于4月10日前,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格式,报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成绩。
编辑: 叶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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