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个好年!2月12日前,济南11种社保待遇将发放到位

2018-02-12 15:07: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周国芳

  春节在即,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济南市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待遇等11种社保待遇都将于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七)提前发放到位。

  其中,企业职工养老金提前13天发放到位,为全市离退休及遗属人员送上最暖心的节日祝福。本次养老金发放共涉及企业离休、退休、退职、遗属人员42万多人。

  失业保险金提前14天发放到位,为保障失业人员的春节生活,为全市近2万名失业人员提前发放本月的失业保险金。

  此外,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这9种工伤待遇,也将于2月12日提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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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待遇】济南居民养老待遇实现“八连涨”

  济南市居民养老待遇又涨啦!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这是我市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以来,连续第8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居民养老待遇“八连涨”。此次调整涉及80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目前该待遇已按照新标准发放到位。

  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或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的范围,年满60周岁、缴费(含补缴)年满15年以上,即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扩范围】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增加到8672家

  目前,省内已经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享受医保异地报销待遇。

  全国职工医保、城镇(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在异地长期居住、工作或因客观需要转诊到异地住院,都可以享受医保直接结算。省内及跨省住院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标准、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已经在参保地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可以登录全国社保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备案登记和异地就医结算信息。

  截至本月底,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增加到8672家,超过90%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可为我市医保参保人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据了解,下一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继续扩大,争取实现县级、重点乡镇和社区全覆盖,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夏天)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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