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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5条高速公路延期收费引争议 通行费去哪了

2014-11-06 08:43:00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经过多年实地调研,胡方俊发现,包括山东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想在15年内还清,确实很难实现。秦希燕还注意到一些政府将还贷高速公路违规转成经营性公路的现象,他主张应严查其中是否隐藏腐败问题。

      对公路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的东部大省山东而言,2014年注定是充满争议的一年。

      15条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消息自年初公布之日起,公众的质疑从未停歇:“到期为何还收费”、“这么多年收的通行费去哪儿了”、“老百姓何时才能享受免费大餐”……

      由山东论及全国,可以肯定的是,近年来,高速公路延期收费的案例比比皆是。类似案例屡现,争议焦点何在?公众权利与部门利益如何平衡?高速公路管理体制需要怎样变革?这块被媒体称为“最难啃的骨头”究竟该如何啃?

      收费低导致无法按期还款?

      早在2013年12月27日,山东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同意延长菏泽至东明等15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批复》,根据该文,6条原定收费期不足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一律将延长至15年,9条收费期满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再延期收费一年。

      该文发布后,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山东省政府的官方微博“山东发布”随即在2014年1月3日发布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情况的说明》,对为何延期收费做出解释。

      这份文件说,多年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府还贷公路一直实行“统贷统还”。菏泽至东明等9段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到达收费年限后,均未还清贷款。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其次,根据国家部委相关文件,我国将逐步完善和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提供基础性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即“两个公路体系”,高速公路将有偿使用,长期收费。按照这一思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组织修订中。

      第三,若各个路段到期停止收费,将割裂高速公路整体性和完整性,重新设立主线收费站,加之车辆无限制地上路,将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高效畅通。

      尽管此项说明出台及时,但其理由被指不够充足,甚至“牵强”,仍无法有效化解公众诸多疑问。

      时隔半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再度就收费延期发声。据媒体报道,7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一行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传亭提及15条高速公路延期收费一事,并指出,如果到期即停止收费,将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张传亭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尽快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如果该条例短期内不能出台,建议先制定有关法规解释,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提供依据。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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