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冯巍
本报泰安6月19日讯 泰安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落实补贴资金1200万元,全市销售“家电下乡”指定产品22534台(部)。
“我家买电视,政府还给了钱,谁能想到有这好事!”李先生刚刚买回一台29英寸的彩电,他是泰安市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受益者之一。记者从泰安市经贸委、财政局获悉,截止2008年6月12日,全市销售“家电下乡”指定产品22534台(部),销售额3201.3万元。应补贴资金416.2万元,已经落实补贴资金兑付16571台(部),补贴金额305.2万元。
本次活动共组织宣传车300余辆,印发宣传册20000册,明白纸15万份,并在各销售网点利用各种形式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