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出新规:停车场明确分界点跨时段收费标准

2017-03-03 09: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3月3日讯 近日,泰安市物价局出台《关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岳区、市高新区、泰山风景名胜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要求,截至2022年2月13日,我市将执行新收费标准,停车场收费时段、收费方式和要求与原规定内容基本一致,同时,对产生纠纷比较多的分界点跨时段收费进行了细致的界定。

  根据通知要求,停车场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的类型和车位供求状况,本着遵循统一政策、条块结合、适时调整、分级管理、差别收费的原则,核定相应的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停车场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时段从7时(含7时)至19时(含19时),夜间从19时(不含19时)至次日7时(不含7时)。

  景区停车场分别执行节假日和非节假日两种收费标准,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假日。根据政府定价标准,景区停车场节假日小型车每日最高收费不得高于50元,白天6元/小时,夜间3元/小时,非节假日小型车白天5元/小时,夜间2.5元/小时,每日最高不超过40元。其中,泰山风景名胜区停车场执行政府定价,其他景区停车场按政府定价标准下浮50%执行。实行计次收费的,计次时间限制为12小时,超出时间限制的,实行累计计费。

  此次最大的变化在于将原标准中分界点跨时段模糊性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的细化。新的收费标准在白天、夜间分界点跨时段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的收费浮动权限进行了详细要求。按照规定,公共停车场小型车白天2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跨时段的,分界点前停车不足一小时的,按时段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跨时段停车超过一小时的,实行跨时段累计收费。每日最高收费20元,日以连续24小时计算。新标准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可以在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确定具体停车服务费标准,在原收费标准中这一权限圈定在20%至40%。“在收费标准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针对分界点跨时段收费这一问题产生的纠纷比较多。比如18:30进入的停车场,19:30离开,不少停车场按照累计收费会收取3元停车费,但是按照要求,其实应该只收取2元,为此,我们此次公布的新标准对该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界定。”

  停车场经营者收费前一个月,须持相关资料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核准手续,未经核准不得收费。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牌,公示收费项目标准。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联系
我们
  • 泰安官方微信

  • 泰安官方微博

  • 泰安24小时

频道联系人:陶老师

商业、内容合作:0538-5051000

投稿邮箱 :taiandzwww@163.com 合作邮箱:5935175@qq.com

微博:泰安大众网 微信号:taiandzwww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大众网泰安频道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