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房产 > 房产开盘

万科分红派息方案获高票通过 王石称对未来谨慎乐观

2014-03-28 19:04:00 作者: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3月28日上午,万科2013年度股东大会在深圳大梅沙总部召开。万科在分红上的积极表态获得参会股东的热情支持,分红派息方案和万科2013年年报均毫无悬念的以99.99%的高票通过。

      人民网讯 3月28日上午,万科2013年度股东大会在深圳大梅沙总部召开。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王石主持,审议事项包括万科2013年年度报告,2013年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最终,全部相关议案均高票通过。

      分红派息大幅增长

      万科大幅提高分红派息力度,成为本届股东大会最受关注的议题。

      方案显示,万科本次将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为基数,每10 股派送人民币4.1 元(含税)现金股息。这意味着万科将一口气拿出超过45亿元现金用于分红。

      相比2012年,此次万科分红比例由15.79%大幅提高至29.87%,上升程度接近一倍,每股股息同比增长127.8%。

      为何大比例分红?万科总裁郁亮表示,股价低迷时,丰厚的分红也是市场信心的重要来源。依靠质量效益型的内生增长模式,万科已经能通过自身积累支持发展需要,也有能力响应一部分投资者加大分红的呼声。

      针对有股东问到的目前的分红政策是否会持续,郁亮做了肯定的答复。他表示,大规模派息并非一次性特例,而是长期分红政策。未来会在目前29.87%的基础上,继续稳步提升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比例。

      万科在分红上的积极表态获得参会股东的热情支持,分红派息方案和万科2013年年报均毫无悬念的以99.99%的高票通过。

      对未来谨慎乐观

      “面对行业的不确定性,万科如何应对?”

      针对股东的这一疑问,董事会主席王石的态度非常明确:“对未来,万科是谨慎乐观。”他同时表示,万科要完成从住宅开发商向城市配套服务商的转型。“如果说过去,我们是住宅行业的领跑者,那么未来,万科要做城市发展的领跑者。”

      “市场有不确定性,但万科不做不确定的事情,比如第一,我们绝不拿地王。第二,我们会在手头保持足够现金。”王石表示,正是凭借稳健经营,万科成为近十多年来,为数不多的经历了多次行业周期后,仍然保持领跑地位的开发企业。

      针对有投资者问到的万科是否已经触及增长天花板,王石表示并不认同,“对比美国,日本,前五大开发商的市场占有率都超过4%,万科目前的市场份额只有2.1%。全国700多个城市,万科只进了其中60个。在可预见的未来,还不存在天花板的问题。”

      增持彰显信心

      目前地产板块估值仍然较低,但近期一系列增持行为,却彰显出万科管理层和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强大信心。

      深交所网站信息显示,2014年3月10日,万科总裁郁亮从二级市场购入100万股万科A,按照当日收市价估算,郁亮2013年所领取的税后报酬在扣除捐赠额后基本已全部买成万科股票。

      继高管增持后,大股东也以行动表达了对万科的支持。3月20 日晚,万科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华润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2640万股万科 A ,占总股本的 0.24%。此外,华润表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万科股份的可能性。

      显然,正是万科良好的基本面和持续增长的业绩,给予了管理层和大股东充足的底气。

      年报显示,2013年万科实现营业收入1354.2亿元,净利润15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3%和20.5%。同时,万科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也继续保持在1993年以来的历史高位,为19.66%。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国帅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