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04-19 19:17:30 来源: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各类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各类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商品、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各类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1.各类卖场、商场、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行业经营者在经营中特别在促销活动中,要严格执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范各项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2.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若有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3.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规范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4.住宿餐饮企业要严格履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格标示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住宿餐饮企业价格宣传应当真实、准确、无歧义,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实施其他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

  5.各类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将标价牌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6.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违法者将受到法律法规惩处。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共治。要按照提醒告诫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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