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2024-03-14 12:17:27 来源:  作者:

  泰安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伟

  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绩效管理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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