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例

  患者,女,42岁,现居住于泰山区泰前街道华新山水居2号楼。1月24日至1月26日,患者一家多次在公婆家(泰山区嘉德现代城天风苑10号楼),与公婆、大伯哥一家聚餐。1月25日下午、1月26日上午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值班。1月28日晚值班时,曾到三楼脑病康复科查小夜,在护士站停留约2分钟。1月29日中午,在丈夫姐姐家(泰山区嘉德现代城鸣凤苑7号楼)聚餐。1月30日上午值班。1月31日上班,当日10:30参加全院护士长会议,时长1个多小时;1月31日下午参加本科全体护士会议。2月1日之后,患者居家一直未外出。2月3日下午,患者出现咽痛、咳嗽症状。2月10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