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例

  患者,男,63岁,居住地为徂徕镇南黄崖村,患者因脑出血术后偏瘫,生活不能自理,于2019年11月23日起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康复科住院做治疗,期间未离开病区。2020年1月18日以后其主管医师共查房2-3次,日常由其3名家人1名护工负责照料。1月27日出现发烧症状,服药后退烧,2月1日开始偶尔咳嗽,2月7日出现咳粘痰症状,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转至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隔离治疗,2月8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