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例

  患者,男,35岁,居住于泰山区泮河大街老儿童医院宿舍。患者为泰安高新区金盛国际大酒店厨师,兼职滴滴车司机(车牌号鲁JJP063),否认半月来有疫区旅居史及发热病人接触史。患者1月23日单位放假,1月25日、27日正常上班,1月26日送其母亲回范镇老家,后带妻儿去楼德西封村岳母家,与岳父母及妻兄、嫂一起吃午饭,下午自驾车返回泰安。1月28日去范镇接母亲回家,1月30日去岳父家接妻儿回泰安。患者2月1日出现咳嗽,无发热,去泰安市中心医院查血后,到九州家园对面东更道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3天。2月4日21:00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后自驾车到泰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隔离,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月5日晚转至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