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例

  患者,男,35岁,居住于泰山区擂鼓石花园10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发病前14天无外出史,否认接触过武汉等疫区来泰人员,未到医院探视过发热病人;1月22日单位放假后一直未上班,1月20晚在擂鼓石巨鼎酒店与朋友聚餐(有不知道来源的朋友在内),1月24日在徐家楼街道小白峪社区与父亲、母亲、妻子、两个孩子一起就餐,当晚20:00返回泰山区擂鼓石花园家中;患者自1月29日下午16:00-17:00出现发热、咳嗽,晚23:00步行到泰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近7日体温反复,2月3日中午自驾车到泰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自驾车回家,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经调查,患者居住楼共9层,一层四户,共用一部电梯,患者乘电梯每次2分钟左右,该楼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