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被罚500元

2016-08-25 10:5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近日,汉阳一高层小区失火,一辆商务车停在消防通道上,导致6辆消防车无法驶入,消防官兵只能扛着消防设备赶往现场灭火,耽误了救援的宝贵时间。武汉市因此对个人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开出第一张罚单。

  下面是《法制日报》报道: 

  车子停在消防通道上,影响了消防救援,车主收到500元罚单。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实施以来,武汉市消防部门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7月25日下午,武汉市汉阳区锦绣长江小区居民楼内一处电缆井发生火灾。赶至现场时,因一辆私家车占用了消防通道,消防人员多次联系车主挪车未果,6辆消防车、30余名消防队员未能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迟缓了消防救援。直至灭火救援结束,车主才将车辆从消防通道上移开。

  根据我国有关消防法律规定,汉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对前述私家车主周先生处以500元罚款。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周先生认识到错误,自觉缴纳了罚款,并表示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不会再违法占用消防通道。  

  许多网友直言:罚太少!必须严惩

  【留言摘录】

  @么子情况这是:应该吊销他的驾照,真的发生大火灾谁来背这个责任,必须严惩。

  @沧海一声笑:罚500元实在太轻了!设身处地试想一下,失火的是你家,你被困火场生死难料,消防车不能来救,你是什么心情?你觉得该怎样处罚?

  @天雪葬花:中国大部分人的安全意识还是不行。

  @老军工老洋槍:对阻挡消防通道的车辆或其他物件的所有者应该给予重罚,对阻挡盲道的车辆的车主也应罚款并教育。

  @Smoke_:我觉得这不是罚单问题吧,要附有连带责任,出了生命安全事故,还要担刑事责任。

  @coldkiller:罚500元太少,应该根据其对火灾的影响程度,从重处罚。情况特别恶劣的,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夏日空域:我觉得移车器应该变成现在消防队的标配。

  @枫林sky:非正常停车位车主应该在明显位置把自己的联系方式贴出来。

  @罗鹏微营销:都在怪停车的,想想根源在哪,如果他有停车位他会乱停?

  @一线统战部长:并不是罚款就能了事的。

  @吉祥如意:小区物业公司要与交管部门联手,将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一律拖走!

  @加一西:我们小区没有地下停车位,大量的车主直接把车停在路两边,导致小区的车道非常难走。

  @天马行空:汉阳区占用消防通道的私家车太多,几乎每个小区都有,希望有相关人员关注。

  其实,根据相关法律,五百元是个人违反占用消防车通道处罚的罚款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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