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2015年02月04日 20:36作者:张冉 田中凯来源:大众网

2月4日下午,在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苏金森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众网泰安2月4日讯 (记者 张冉 田中凯)2月4日下午,在泰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苏金森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泰安”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法院、公安等机关密切配合,保证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51件1299人,审查起诉案件2453件3600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捕此类案件10件10人,审查起诉42件73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6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办案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专门的办案机构,采取品行调查、刑事司法救助、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对33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妥善处理,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泰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指示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7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9件125人,渎职侵权案件34件45人;大要案68件95人,大要案率51%。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依法查处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9件75人。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790次,开展警示教育283场次,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44篇,各级党委、人大及有关领导批示7次。

初审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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