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4-05-27 08:06:04 来源: 泰安市纪委监委 作者:

  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泰山区天宝镇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莉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2月,白莉安排会计冒充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村内账目上签名;2023年8月、10月,白莉在退耕还林等工作中虚构零工人数、用工天数,套取村集体资金8332.4元,用于其他支出,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白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岱岳区大汶口镇中心小学原校长高立刚违规收费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习题印刷费用共计39805元。高立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泰市谷里镇牛枣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牛宝江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问题。2021年3月至4月,牛宝江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私自向村民收取每户20元的办证费用共计3800元。2024年1月,牛宝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肥城市桃园镇郭刘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庆岩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1月,郭庆岩未经集体研究,直接将上级拨付的1万余袋有机肥,交由村民小组长自行发放,未及时跟进监管,导致发生截留变卖、抵顶装卸费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郭庆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基层治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从严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宗旨意识,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将开展集中整治与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压实责任、一体推进,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用好“小切口”、找准突破点,全面推动行业系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狠抓不放,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着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办成一批实事好事、督促健全一批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初审编辑:赵伟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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