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吴金栋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拉动房地产消费,我市精准分析不同购房群体需求,从需求端发力,出台多项惠民利企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如果您想购房,下列政策将给予您的家庭极大利好。
1.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2.对于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购房款0.7%给予奖励。
3.对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8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相应采取送装修、送家电等方式给予购房优惠。已享受过“二孩”购房补贴的家庭,再生育“三孩”且另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再享受一次“三孩”购房补贴,其他情况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如果您想通过“以旧换新”满足高端改善需求,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在泰安市主城区已有住房再购买二手住房的,由二手住房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购房款1%的奖励。
2.为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我市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3.进一步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打通群众住房交易“转贷”堵点,推动跨行“带押过户”全面落实。
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将享受更大力度优惠:
1.对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团购优惠活动,支持开发企业根据一次性团购数量给予2%—5%的阶梯性优惠。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措施。执行时间依据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日期或二手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日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具体政策您可以咨询房屋所在县(市、区)、功能区住建、房管部门。
如果企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或开展“以旧换新”业务,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措施: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商品住房依法依规转为自持,从事长期租赁住房业务,备案后可申请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2.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保障性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运营,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80%。
3.国有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试行市场化“房票”方式开展住房“以旧换新”业务,收购有换购需求居民的旧房,并依据二手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日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房屋所在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购房款的1.5%给予奖励。
4.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合理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房地产市场融资协调机制获得融资支持。
(通讯员 刘亮)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吴金栋
近日,市工商联和泰安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仲裁优势保障非公有制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详细]
2024年2月份,泰安市CPI同比上涨0.6%,较上月提高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较上月降低0.7个百分点。其中,牛肉价格同比下降12.6%,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详细]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大政治责任,把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各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抓出成效,做好“山城河湖红”的文章,以落实黄河先行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各方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详细]
近日,山东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2023年全省各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评议情况,泰安市荣获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获得优秀,这是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新突破。[详细]
2023年,在山东省商务厅的关心指导和泰安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推动下,泰安市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成为入选省外贸督查激励支持的五个地市之一,泰安市连续两年获此殊荣。[详细]
4月8日下午,泰安市2024年金牌导游(讲解)员大赛决赛在泰山区文化大厦举行,经过激烈角逐,“泰安市优秀未来之星”“泰安市优秀讲解员”“泰安市优秀导游员”“泰安市十大未来之星”(一、二、三等奖)“泰安市十大金牌讲解员”(一、二、三等奖)“泰安市十大金牌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