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出台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22-09-08 17:44: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田阳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田阳 摄)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泰安报道

  9月8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上级单位尚未出台系统性国资监管办法的情况下,泰安市创新设计起草了涵盖国资监管各项重点任务、系统性、全流程的《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全文提请山东省国资委指导,与省国资委所有处室都座谈征求了意见,综合处室牵头召开专题会,对整个文件逐条研究,提出书面把关意见,帮助审定成稿。办法征求了泰安市领导和17个部门单位以及市属企业的意见,得到相关市领导和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泰安市国资委根据反馈意见对文件进行了逐一修改完善,提请市司法局、市政府文秘科、市委办法规科进行了合法性和规范性审查,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共分6章67条,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改革精神、符合泰安市实际三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突出三大特点,增强监管制度约束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引领性。贯穿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国企姓党”和国企负责人为国经营的政治属性,严格约束“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细化投资管理、产权交易等规范流程;严控非主业、高风险业务投资;严禁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严控资产负债率,并加强日常和定期对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控经营风险,保障国资安全。监管全覆盖。一方面是经营性、金融、文化等各类企业面上全覆盖,在大的监管制度基础上,金融、文化类企业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另一方面是党建、人员、收入、法治、考核、财务等业务条线的全覆盖,做到政策统一,杜绝监管漏项。改革激活力。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精神,对职业经理人制度,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的“三项制度”改革,整合优质资源培育上市主体,加快资产证券化,实施容错纠错制度等进行指导明确,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创新发展,在保护企业负责人的同时,鼓励企业改革创新、大胆创业,释放发展活力。

  市属四个集团成立以来,泰安市国资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持续抓好《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有序推进集团的规范运行。上半年通过“泰安国资讲堂”举办国资监管业务培训会议7次。每季度开展规范运行监督检查,形成了“制度体系+解读指导+监督检查”闭环监管体系,在保障新组建集团规范运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发布的《泰安市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市属企业的活力和效率,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推荐阅读
联系
我们
  • 微信公众平台

  • 新浪微博

  • 海报新闻

频道联系人:栾老师

商业、内容合作:0538-6610567

投稿邮箱 :taiandzwww@163.com 合作邮箱:33620666@qq.com

微博:大众网·泰安 微信号:taiandzwww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60号7楼大众网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