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查封土地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发布会

2020-11-12 15:47: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邵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邵蕊 见习记者 刘泽旭 高亚坤 泰安报道

  11月12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查封土地使用权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梁忠通报查封土地使用权专项清理行动有关做法及初步成效,同时发布六大典型案例。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把涉及查封土地使用权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立案、民事、审管、审监、执行、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泰安市法院充分建立内外联动,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查封土地使用权联合清理处置工作合力。并通过建立专网连接,实现法院对不动产相关事项网上“点对点”实时查控。各县市区法院、自然资源规划局互相配合,成立相应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任务时间进度表,全面摸排查封土地使用权案件情况并形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涉及查封土地使用权案件143起,涉及土地141宗12318余亩,其中,泰安中院29件,泰山区法院17件,岱岳区法院34件,新泰市法院10件,肥城市法院24件,宁阳县法院9件,东平县法院7件,高新区法院13件。

  根据摸排情况形成的工作台账,全市法院按照依法处置、审慎稳妥、重在盘活的工作原则,不断推进查封土地处置工作,对查封土地进行分类排查、逐案清理,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土地优先委托评估、优先网络拍卖、优先腾空交付,缩短处置周期,加快土地周转,积极推进新项目落地,盘活和释放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专项清理行动开展以来,已办结案件36件,盘活土地资源19宗949余亩,为当事人实现债权16507.66万元,54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帮助31家企业成功化解债务,万官大街工程建设项目等6个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得以顺利开工和继续推进。

  下一步,泰安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主体责任,继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坚决完成专项清理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协调配合,协同做好新增司法查封土地源头防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实效,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统一。

  附:泰安市法院查封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典型案例

  案例一: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基本案情】泰安某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是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2019年被列入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天津某公司因与该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泰安中院申请查封冻结园区3块土地和企业名下11个账户。考虑到企业正处在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如继续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项目土地等保全措施,将影响项目正常建设、销售和经营,导致项目搁置等一系列连锁反应,泰安中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多次与企业协商,在法律框架内最终达成由该企业提供其他担保方式后法院予以解封的意见。在收到企业提供的保函后,泰安中院迅速做出解封裁定,将企业名下被冻结账户和查封土地全部解封,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销售,确保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典型意义】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法院从服务大局出发,不断强化“文明司法、善意执行”理念,积极转变办案思路,灵活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经营销售的影响,为企业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有力服务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

  案例二:强制腾退拍卖厂房,保障万官大街顺利建设

  【基本案情】泰安某锻压设备公司因资金困难停产后债务缠身,被泰山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债务纠纷执行案件多达20余件,涉案标的额达2654万元,另在泰安中院、岱岳区法院、肥城市法院亦有多起案件正在执行。上述执行案件大多在2015年左右已进入执行程序,但因万官大街拓宽改造,拆迁指挥部与被执行人就征收土地及职工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协商,相关案件均中止执行。2019年12月17日,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泰山区法院负责对涉案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等财产进行评估拍卖。2020年 6月8日泰山区法院在淘宝网公开拍卖上述涉案财产,拍卖成交后,由于房屋有人居住、厂房内有6人承租使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等原因,拍卖标的物交付难度大。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合法权益,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泰山区法院决定组织强制腾退,历时5天,顺利将30000余平方米土地及房产腾退,将土地及时交付用于道路建设,30台机器设备顺利交付买受人。

  【典型意义】法院通过采取强制腾退措施,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保障了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案例三:以破产和解盘活土地,实现企业正常经营

  【基本案情】泰安某工贸有限公司于2012年被泰安市政府确定为第八批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15年因无法偿还债务,涉及执行案件近30件。执行期间,岱岳区法院查封了其名下五宗土地使用权共计56676.19平方米,并进行了三次拍卖,均流拍。泰安市某商贸公司等两公司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其向岱岳区法院申请和解并提交了和解草案,案件转入破产和解程序。岱岳区法院先后召开四次债权人会议,组织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债权人最终同意和解协议,岱岳区法院裁定认可其破产和解方案并终止破产和解程序,相关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本案充分发挥破产和解程序在拯救市场经济主体方面的积极作用,本着挽救企业、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理念,让债务人跟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破产和解案成功和解后,解除了企业被查封土地,实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案例四:疫情之下破难题,多措并举促成交

  【基本案情】申请执行人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新泰市某玻纤制品有限公司、新泰市某经贸有限公司、李某某、何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1月14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被执行人新泰市某玻纤制品有限公司抵押的38215平方米土地和厂房。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到现场对处置财产进行评估,执行法官利用微信、电话等手段,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成功议价,双方同意以386万元作为起拍价,后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查封土地和厂房最终以505.7万元成交。

  【典型意义】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法院积极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借助互联网优势为司法拍卖做好前期准备,确保执行财产依法处置正常进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案例五:积极作为实现处置效益最大化

  【基本案情】肥城市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肥城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首次执行阶段查封了被执行人山东某太阳能真空管有限公司名下两处房产及一处土地。因上述房产土地不符合处置条件,且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请求对已查封的上述房产土地进行评估拍卖。肥城市法院于2020年5月25日10时至26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土地进行第一次拍卖,结果流拍。2020年6月24日10时至25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土地进行第二次拍卖,买受人山东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以10200000元的最高价竞得。

  【典型意义】通过处置查封土地,盘活土地资源一宗48亩,为申请执行人山东肥城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债权1020万元,为被执行人山东某太阳能真空管有限公司减少了债权,同时使山东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的新项目得以推进,实现了三方共赢。

  案例六:盘活闲置土地,实现多方共赢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山东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于2016年11月停产,仅在宁阳县法院审理、执行的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2亿余元,宁阳县法院依法查封了其名下所有土地、厂房等资产。该企业资不抵债,长期处于停产歇业状态,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经营无人负责,大量资产闲置,不稳定风险矛盾不断累积。宁阳县法院积极配合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式盘活土地,多次组织召开优先债权人会议,争取支持配合,采取短期租赁厂房等形式灵活盘活闲置资产,先后收取租金300余万元用于兑付工人工资。后全程跟踪服务保障项目签约,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最终某汽车内饰项目顺利落户该企业。

  【典型意义】通过积极为企业引入新项目,盘活土地等闲置资产,最大限度保障了相关债权人利益和企业职工权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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