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泰安市直企业稳岗补贴申领还剩一个月

2019-12-03 18:3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12月3日讯通讯员 李瑞民 王波)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助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效防范失业风险,泰安市社保中心积极落实省、市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要求,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行动,2018年以来共为市直企业核发稳岗补贴5439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脱困转型发展、防范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提供有力支持。

  稳岗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符合条件企业每年申请一次。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3.35%,依法足额缴纳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费,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市直企业均可申请。

  符合申领稳岗补贴的一般企业,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因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或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经营困难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

  目前市直仍有部分符合2018年度补贴申请条件企业未申领,请相关企业尽快申领。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请截止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请。

  附:企业稳岗补贴相关知识

  1、裁员率=2018年度裁员人数(不包括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2018年末职工人数+2018年度裁员人数)。

  2、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中2条及以上条件的企业。

  (1)2017年和2018年出现亏损,资产负债率在30%至70%范围内;

  (2)2018年和2019年(申请时上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30%至70%范围内;

  (3)2018年度以来企业停产或半停产达3个月至6个月,申请时待岗职工在10%至30%范围内。

  3、企业申报流程

  (1)电话核对缴费额

  未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请致电0538-12333,6988859提供社保单位编号、单位名称,核实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金额。确定2018年度缴费金额后,按要求填报《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

  (2)提报纸质材料

  报送纸质材料至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人社综合服务窗口。材料支持邮寄受理,受理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37号泰安市国际会展中心二楼F3办公室失业保险。所需材料请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3)办理网上登记

  企业登陆http://wgbt.mohrss.gov.cn通过网上录入上传企业相关信息。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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