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9-05-27 09:59:00 来源: 泰安发布 作者:

  原标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集中统一领导 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5月24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宣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崔洪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出席。 

  会议指出,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是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做好新时代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以高水平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是一项事关大局、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必须着眼大局、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向纵深发展。要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做好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制度体系。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稳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公共法律体系建设。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优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要融合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持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要加强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专门工作队伍中选树一批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具体协调推动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开展督察工作,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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