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将与公办“并轨”

2017-01-06 11:4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1月6日讯 近日,泰安市印发《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适用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技工院校、民办普通中小学,其他学校暂不纳入。在意见印发前已按规定认定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不再重新认定;对于今后学校法人属性发生变更的或者新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职发〔2015〕1号)有关规定执行。被认定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通过董事会、教代会形成决议,以学校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类型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变更。同时,具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可参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中其他教辅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根据《意见》的参保办法,我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5〕1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及其教师,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本意见要求形成决议后,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以及当地教育部门审核同意的参保教师名册,到学校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时,参照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类人员的标准和办法,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为准。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泰安发布干部任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陈传帅等3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详细]

    01-15 18-01大众网·海报新闻
  • 泰安城区共享助力车准入项目拟准入公示

    1月15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泰安城区共享助力车准入项目拟准入公示》。公示显示,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低碳环保与节能减排,完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拟在泰安市规范推广城市共享助力车。经评议,泰安讯涌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详细]

    01-15 18-01大众网·海报新闻
  • 【中国梦·泰安年】新春走基层:记忆中的年味儿在人来人往的集市里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一进腊月,熙熙攘攘的大集里便挤满了筹备年货的人。不少市民没有去超市、商场而是选择传统的赶大集来置办年货。[详细]

    01-15 10-01大众网·海报新闻
  • 明起G35济广高速公路转S33济徐高速公路临时交通管制

    近日,根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宁梁高速公路施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临时封闭G35济...[详细]

    01-14 16-01大众网·海报新闻
  • 山东省最新院士工作站名单公布!泰安3家上榜

    省科技厅确定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等62家通过2019年12月份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现予以公布:2019年12月份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名单。[详细]

    01-14 16-01泰安之声
  • 泰安市委统战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

    1月13日上午,泰安市委统战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李灿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尚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红旗出席会议。 [详细]

    01-13 14-01泰安统一战线
联系
我们
  • 泰安官方微信

  • 泰安官方微博

  • 海报新闻

频道联系人:栾老师

商业、内容合作:0538-6610567

投稿邮箱 :taiandzwww@163.com 合作邮箱:33620666@qq.com

微博:泰安大众网 微信号:taiandzwww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60号7楼大众网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