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综合新闻

《所长在线》刘长青:七个方面推动警务建设工作

2015-07-17 16:22:00 作者:张冉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7月17日讯(记者 张冉)7月17日下午16时,由泰安市公安局与大众网联合举办的大型网络访谈栏目《所长在线》第十四期正式上线,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天平派出所所长刘长青做客《所长在线》直播间,结合派出所的辖区特点、工作亮点进行介绍,并就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天平派出所所长刘长青做客《所长在线》直播间(记者 聂艳艳 摄)

      大众网泰安7月17日讯(记者 张冉)7月17日下午16时,由泰安市公安局与大众网联合举办的大型网络访谈栏目《所长在线》第十四期正式上线,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天平派出所所长刘长青做客《所长在线》直播间,结合派出所的辖区特点、工作亮点进行介绍,并就网友关注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天平派出所所长刘长青,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任泰安市公安局黄前派出所民警,1996年9月任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指导员、副大队长,2008年11月任泰安市公安局马庄派出所所长,2014年12月任泰安市公安局天平派出所所长至今。因工作成绩突出,刘长青先后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率先垂范标兵”、2015年2月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全省优秀派出所所长。

      本期《所长在线》开播之前,本网通过网站、大众论坛、山东手机报、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多方收集问题,4天时间里栏目预告浏览量达2.6万余次,大众网山东24小时单篇点击达16872次。访谈中,刘长青介绍了天平派出所基本情况、辖区特点以及各项亮点工作,并就网友关注度比较高的9个问题进行了在线解答。 >>>以下是访谈实录

      访谈中,有网友问到有关居住证怎样办理延期的问题,刘长青给网友做出解答:居住证到期后,可持原居住证、身份证、房产证(如租赁房屋可持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住证明,如是单位务工人员或个体经商人员,可持单位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等手续来派出所办理即可。

      据了解,泰安市公安局天平派出所现为正科级建制单位,一级公安派出所,成立于1985年,现有民警12名,辖区位于岱岳区区政中心西侧,面积70平方公里,行政村32个,实有人口3万余人,有规模企事业单位百余家,辖区京福、京沪高速公路、104国道、泰肥一级路纵横交错,省级开发区——泰山青春创业开发区座落其中,治安形势复杂,是一个集城区、开发区、农村为一体的混合型行政区域。

      刘长青所长介绍,在警务建设方面,天平派出所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推行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按照分局“十个统一”的标准,统一了外观标识、内务设置、五小工程等十项内容,院落环境优美,内务井然有序。

      积极推行阳光警务。公开服务内容、办案程序,在接处警、案件办理、责任追究方面全面推行“首接责任制”、案件主办责任制,实行“一条龙”办案模式。

      积极推行调解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一般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苦练“调解内功”,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改革警务模式。从抓警务资源、勤务模式入手,率先在全局试行了“一室两组”警务模式(即户籍综合服务室,案件查处组和社区警务组),不断强化各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牵头、企业自主、公安监管、市场运作”的原则,以村、企业、管区等单位为主体,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发挥区域优势,试行了区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同时,抓住农村地区技防推广应用的良好时机,在辖区32个村推行了以固定电话为基础的报警联动网络---“平安互助网”。

      打造科技强警品牌。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警务生产力”的理念,将各单位新的科技强警手段借鉴、融合、充分吸收并运用到各类案件的受理、查办环节。在此基础上,将网上办公、办案加以融合、创造,形成了自己的“案件办理电子笔录系统”品牌,被分局推广应用。

      积极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落实治安防范、治安管理、社会控制的各项措施,强化“心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