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9-21 22:5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9月21日讯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泰安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泰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李健违规报销工作人员手机通讯费用问题。2014年2月至2018年4月,经李健同意,该单位以座机费名义违规报销13名工作人员手机通讯费52976.65元,并通过该单位管理的市政公用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工程分公司违规报销手机通讯费19751.31元。李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退赔。 

  肥城市环保局监测站科员张茂俊违规用单位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油问题。2018年5月4日,张茂俊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之便,私自为本人私家车加油240余元。张茂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退赔。 

  东平县银山镇毛山头村党支部书记陈大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6月6日,陈大玉借操办儿子结婚喜宴之机,收取19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900元。陈大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 

  上述3起问题发生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顶风违纪,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纠正“四风”工作,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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