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应坚持的几项原则

2018-08-10 16:1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泰安市委党校 赵红

  所谓“美丽乡村”是指“规划科学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建设成果在乡村的集中体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那么,如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呢?笔者认为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

  村庄间地理资源环境差异大,民俗文化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的实际决定了美丽乡村建设不能一个模式,不能一刀切。要坚持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实施,多元化发展。这是对自然的尊重、对乡村文化和历史的尊重、对农民生活习惯和传统习俗的尊重,对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尊重。

  二、集中攻坚,久久为功

  针对美丽乡村建设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重点问题,必须集中攻坚。同时,美丽乡村建设是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决不能搞“大跃进”,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要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把美丽乡村的愿景化为现实。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是实现环境美、产业美、生活美、民风美在内的整体美。因此,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综合工程,需要坚持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化“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协调发展。要警惕生态至上主义、经济至上主义、政府至上主义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干扰。

  四、各美其美,城乡融合

  实践告诉我们,城乡不是对立物,乡村不是落后的代名词,城乡各有特点与价值,必须互动共荣、互补共赢、共生发展、交相辉映。要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就得以持续推进城镇化为前提。因为城镇化是区域发展的龙头。只有当大部分的农民将生产生活方式完全转移到城镇去,剩下的农民才能发展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才有强大的产业支撑。所以,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我们要遵循城镇化的规律要求,消除农民进城的各种障碍,加快城镇化进程。同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及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

  五、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联动,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民的主体作用和社会各方的参与作用,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合力。政府主导不是政府包办一切,政府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引导、组织保障、部门协调、规划引领、财政支持上。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是广大农村,实施主体是千家万户的农民。美丽乡村建设要让农村更像农村,不能仅仅成为城里人到乡村休闲、旅游、度假的快乐“驿站”,而是要建成农民赖以生存发展、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提升农民幸福指数。因此,农民才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角。要赋予农民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权,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内生活力。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在资金支持、技术与人才支撑、乡村社会治理等资源整合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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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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