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泰安市将不得销售不合规电动车

2018-08-01 17:44: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7月31日,泰安市召开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会。据了解,不合规电动车不仅将不得上路行驶,10月1日后不得在泰安市销售。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车综合治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据了解,本《通告》所称电动车,是指泰安市内(含各县市区)生产组装、销售流通、维修回收、上路行驶的由动力装置驱动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及“老年代步车”等车辆产品。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动两轮车以及其他三轮、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及存在不符合登记情形的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2018年10月1日后,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产品,不得在我市销售流通;2019年4月15日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由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等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严禁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型。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电动车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及加装、改装遮阳伞、顶篷、座椅、厢体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依照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由许可部门予以查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依照上述规定处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以及未投保交强险、闯红灯、非法改装、伪造变造、逾期未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驾驶拼装车的,非法车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严禁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销售电动车,占道经营销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对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近期如有购买电动车的计划,购买前须查看该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商家不给提供的不要购买,切勿听信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做到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超标电动车(包括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及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其他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 张涛:以“高新准强”促“双招双引” 让东平成为企业家最能赚钱的地方

    “东平的差距到底在哪里?我们差在发展水平上、差在营商环境上、差在思想境界上,必须树立‘敢闯敢干、后来居上’的赶超意识、‘领先一步、抢先一拍’的机遇意识和‘干就干好、事争一流’的领先意识。”7月31日,在东平县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详细]

    08-01 17-08大众网
  • 泰山世界地质公园迎来中期评审

    大众网泰安8月1日讯(记者 李继泽)泰山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是中国山岳型景区的代表之一。2018年,泰山世界地质公园迎来了为期四年一次的中期评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派出了内诺宁、努涅斯两位专家到泰山进行考察。[详细]

    08-01 17-08大众网
  • 泰安市上半年获生态补偿资金1838万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公布2018年第二季度全省生态补偿考核结果。第二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15市(威海市不参与本年度空气生态补偿)资金9364万元,其中,泰安市获得798万元,上半年,总计领取生态“红包”1838万元。[详细]

    07-31 11-07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 泰安4个村庄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部民政部表彰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表彰803个村(社区),其中泰安有4个村(社区)上榜,分别为泰山区岱庙街道岱东社区、新泰市龙廷镇上豹峪村、肥城市新城街道沙窝社区、宁阳县八仙桥街道杨家庄社区。 [详细]

    07-31 11-07齐鲁晚报
  • 【解放思想·担当作为】鞠向群:深耕公安铁军责任田 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

    务实扎实加实干,聚精会神抓发展!目前,泰安市上下正以坐不住、等不及的紧迫感,以新旧动能转换、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创城迎审、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面对新形势,肩负新使命,泰安公...[详细]

    07-30 10-07大众网
  • 暑期遇到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泰安人可拨打这个电话

    记者从泰安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和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中小学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全市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 [详细]

    07-29 17-07中国山东网
联系
我们
  • 泰安官方微信

  • 泰安官方微博

  • 泰安24小时

频道联系人:栾老师

商业、内容合作:0538-5051000

投稿邮箱 :taiandzwww@163.com 合作邮箱:33620666@qq.com

微博:泰安大众网 微信号:taiandzwww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大众网泰安频道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