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民警救助一只鹰隼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7-10-19 21: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10月19日讯 10月16日,新泰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新泰青云派出所的报警电话,称一名群众误捕到一只“鹰”,需要森林公安民警前往救助。 

  接警后,新泰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协调森保站工作人员驱车前往,见到报警群众和该鹰类动物。据报警人王某陈述,他在自家屋后的纱网内发现的这只“鹰”,不知如何处理,于是报警求助。派出所民警使用携带的网具将其捕获。通过森保站工作人员的现场辨认,初步认定该鹰类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 

  经进一步检查该隼无任何外伤,无病菌携带,身体健康,符合放飞条件。随后,民警在辖区内一处树林浓密、空旷无人区内对其进行了放飞,使其重返自然。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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