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5-19 09:3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6日至12月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泰安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2017年2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泰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市存在的3个方面问题,并提出了3项意见建议。这些问题和意见,严肃中肯、客观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体现了省委对泰安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爱护,完全符合泰安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这些问题和意见,泰安市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

  一是严肃政治态度,统一思想行动。2月17日,在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泰安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市委书记王云鹏同志代表市委郑重表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果断的措施把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当天下午,市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市委一致认为,巡视整改工作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党性觉悟和“四个意识”的现实检验,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必须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泰安发展高度负责、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果断抓好整改,确保见底到位,向省委交上一份合格答卷。2月21日,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暨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确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和具体措施。2月22日,召开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全市各级党组织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具体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王云鹏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希信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张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纪委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集中办公。8个牵头单位、45个责任单位也按照市委要求,全部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构建起市委牵头抓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市县乡三级联动,横到边、纵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体系。

  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层层压实责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导,先后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暨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7次作出批示提出整改要求。市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困难和问题,协调推进相关事项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对承担的整改任务积极推进、协调督办,形成了主责清晰、各负其责的良好氛围。

  四是硬化整改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委逐一进行研究梳理,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分工方案》和《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分别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逐项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整改落实工作一周一调度,对整改进展慢的问题一天一调度,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共汇总形成4期整改进度台账和情况通报,有力促进了问题早整改、早见效。先后3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12次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问题,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走向深入。

  五是注重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在抓好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的同时,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根源、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标本兼治。先后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泰安市委关于建设过硬党支部的意见》《泰安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泰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50项市级规范性文件和25项部门(行业)规范性文件,在全市面上建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基本形成了实在具体、相互衔接、完善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持续深化党内教育,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3月2日召开全市宣传文化工作会议。3月20日印发《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修改完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核办法》。制定《关于认真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专题辅导报告和集体学习计划安排〉的通知》,全年计划开展9次集体学习、5次专题辅导报告。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党委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制定下发《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工作规则》。4月7日,对照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召开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研究下步整改措施,带头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对标先进、解放思想。围绕“践行新理念、增创新优势、建设新泰安”,3月27日—31日,市委书记王云鹏同志带领党政考察团,先后赴济宁、菏泽、济南、淄博、潍坊五市进行考察学习。4月1日,召开全市科学发展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大会,查摆与先进地区差距,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四是着力推进深化改革工作。4月14日,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大会。调整充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9个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及成员单位,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泰安市2017年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市直部门(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和改革督察工作计划等,完善县(市、区)考核工作监测台账,形成有利于增强活力的体制机制。

  五是大力支持干部担当作为。调整充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突出实体经济和财源建设两大重点,调动各级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力弘扬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泰山石敢当”精神,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意见》,结合实际起草《泰安市关于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意见》。

  2.关于“基层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规范组织生活。制定下发对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三会一课”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各市管党委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备案审核。3月份以来,3次调度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目前,全市所有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部完成。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调度备案机制,夯实市级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的责任,每半年调度一次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2017年1月—3月,27名市级领导干部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参加支部组织生活38次。

  二是进行重点管理。2月27日,约谈有关单位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支部书记,责成其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3月23日,召开市直机关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支部建设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督促市直机关认真扎实开展组织生活。

  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制定《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开展“回头看”,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有关单位2013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梳理排查,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做到党费“一月一交”。

  四是督促基层党组织及时换届。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实行周调度,2016年9月以来,2782个具备换届条件的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对因市管干部配备不到位未按期完成换届的,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党组织书记为省管干部的,加强对上沟通协调,推进换届工作顺利进行。3月25日,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完成换届。

  五是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核实各县(市、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内统计数据,摸准了党建工作底数。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四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指导各县(市、区)全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市级设立200万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各县(市、区)也分别设立工作经费,支持活动开展。

  六是深化城市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深入推进“先锋社区”创建,确保今年6月底前国家级园区和街道完成建设任务,12月底前省级园区和社区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落实为民服务经费和工作经费,稳步提升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城市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扎实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打造过硬带头人队伍。

  七是加大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管理力度。开展失联党员查找工作,对有关人员均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每月调度“口袋党员”情况,督促及时补齐转接手续、纳入组织管理。

  八是推动过硬支部建设。制定《中共泰安市委关于建设过硬党支部的意见》,全面提升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下发《关于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县乡党委逐个排查上届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实施“育苗换代工程”,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严重、村级班子后继乏人的问题。建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动态排查整顿机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实施整顿转化,切实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

  九是提升村级组织服务保障水平。组织开展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情况调研摸底。制定《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最新保障范围和标准,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

  十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把党性教育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教育广大党员自觉维护党旗党徽尊严,提高党的意识。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细化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明责、定责、履责、问责“四责并举”,抓好《中共泰安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中共泰安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重新组织签订,逐级传导压力。将主体责任考核从“定性指标”变为“定量指标”,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赋予50分分值。修改完善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制定《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党建工作列入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引导企业负责人凝心聚力抓党建。

  二是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采取平时随访、明查暗访、实地回访、专项调查等方式,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严督实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2015年、2016年省委八项规定督导组检查的有关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就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共编制警示教育读本18册,选取案例344起,发放警示教育读本2.1万余本,受教育人数5.2万人。截至4月16日,全市各级共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6起137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10场次,受教育人数2.5万余人次;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党课活动315场次,受教育人数3.5万余人次;开展身边案例剖析教育活动427场次,受教育人数1.7万余人次。

  4.关于“落实管党治党监督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压实监督责任。利用纪律审查、检查督导、责任约谈、通报曝光、问责追究等方式,持续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传导监督责任压力。针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纪委书记职责分工不规范问题,市纪委对纪委(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整改。结合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对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纪委(纪工委)书记集中进行监督责任约谈,实现监督责任督导“全覆盖”。对各县(市、区)纪委查处“四风”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等情况,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追究。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采取市县联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3月7日,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3月29日,结合清明等节点,会同交警、新闻媒体开展新一轮明察暗访,着力发现和查处各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重点单位、场所1100余处。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市县巡察和派驻监督的重要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三是严格纪律审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对账销号。截至4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起42人,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市管干部2人。

  四是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功能,定期选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点名道姓的方式,分级分层集中通报曝光。截至4月16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分12批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2起28人。

  5.关于“上轮巡视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出台《关于大力培植“三强”企业的实施意见》,努力培植区域拉动力强、行业竞争力强、财税贡献能力强的“三强”企业。积极探索“财政+基金+金融”的运作模式,整合各类资本,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认真压减财政虚收。进一步压实财政收入,相继召开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消化财政虚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税收征管、做实财政收入和虚收整改、加大对虚收收入问题的审计和处罚等作出安排部署。有关县(市、区)按照全市总体目标,均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

  三是着力强化收入征管。强化对全市税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泰安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发《关于明确泰安市国税局、地税局稽查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发票摇奖活动的通知》,通过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社会综合治税以及发票摇奖活动和税务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征管效率。深入开展“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和手段,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在山东省税收保障信息平台基础上,搭建泰安市税收保障信息平台,于今年1月正式启用。

  四是改进财政收入考核导向。加大财源建设工作考核力度,全市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财源建设工作分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三强”企业培植、实际利用外资、经济开发区建设、对上争取、重点项目建设实地检查7项内容进行重点考核,将税收收入总量及增幅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财政收入质量考核,把财政收入质量与效益作为对各地经济财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财政收入真实性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审计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建立税收收入总量及增幅与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引导各级把发展经济与增加财政收入结合起来,尽快消化历史积累的收入包袱。

  (二)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力,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1.关于“指挥部体制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调整领导机构和指挥模式。撤销原9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并开展财务收支情况专项检查。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制定出台《关于调整泰安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导机构的通知》,成立泰安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泰安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分别明确了机构设置和具体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调整后指挥部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关于规范指挥部运行机制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见》,严格执行《泰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指挥部不直接决策重大资金的安排、管理和使用。要求各指挥部在做好本领域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逐项排查廉政风险,逐项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将指挥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纪检检查范围,切实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对新调整的指挥部协调推进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执纪监督和审计计划,依法开展监督和审计。

  三是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和学习计划,编制《廉政教育资料汇编》,各指挥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2.关于“‘小金库’清理不彻底”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成立由市财政局、市纪委机关、市审计局组成的市“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和检查督导组,制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3月20日—23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小金库”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重点检查了制度建设情况和工作机构、工作方案、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印制《泰安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培训手册》,制订培训计划。4月7日,邀请省财政厅专家,就财经法规、有关制度等进行培训。加强全市财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形式,提高参加培训人员比例。将《预算法》《会计法》及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编制成册,供全市学习遵守。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市政府、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布,由专人负责接听和查看。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开展重点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研究我市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现状,研究起草《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不断加强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社会团体资产财务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管理。

  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不及时”问题

  一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泰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范围、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严格工程预付款支出进度、支出比例。制定《关于做好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管理,通过长效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和审计工作。项目决算方面,成立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组,目前需整改的17个政府投资项目中,15个项目已经完成财务决算工作,剩余2个项目待完工后进行决算。项目审计方面,成立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工作组,已将15个完成决算的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市本级审计计划,剩余2个项目待竣工决算后及时纳入审计计划。目前,正在对会展中心、文化中心、环山路和市食药局实验楼4个项目开展审计,争取上半年完成,剩余11个项目计划年底前完成。

  4.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扶贫领域,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贪污、套取专项资金和国家粮食补贴、低保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教育乱收费,城建规划等方面问题,分别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建立约谈机制,切实把压力责任传导到县乡基层。截至4月16日,市纪委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调研督导36人次,派驻机构到监督联系部门调研督导87人次,面对面督促责任落实。制定《2017年度市纪委常委与县处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工作方案》,4月—5月集中开展主体责任约谈,切实把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位。强化和规范市县巡察和派驻监督,出台《泰安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成立巡察机构,将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

  三是加大查处和督办力度。围绕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紧盯扶贫资金运转、扶贫项目操作、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环节,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截至4月16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13起160人,党政纪处分93人。强化重点督导,制定下发《关于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导的方案》,从全市选取20个信访问题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梳理32条重点线索,3月8日至4月15日开展集中督导。目前,对查处有问题的20名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是健全问题线索收集处理机制。畅通问题信访举报渠道,在巩固来信、来电、来访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对网络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建立健全快速流转办理机制,即收即转、快查快办,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转交到承办机关,进入到实体办理程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妥善处置问题线索。截至4月16日,督办信访件94件,已全部办结,查实38件,立结案34件,党纪处分33人,批评教育7人,诫勉谈话9人,组织处理4人。

  五是及时公开曝光。坚持查处情况月通报制度,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截至4月16日,分21批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62起109人,其中专题通报3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有力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作风不严不实

  1.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问题

  一是倡树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围绕事业发展选干部,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重点加强对县乡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新调整班子的调研分析,注重在建设新泰安的实践中识别干部,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继续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3月中旬,按照这一导向和要求,做好有关援疆干部拟提拔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和部分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经过县乡换届,基本解决县(市、区)党政正职年龄偏大,梯次结构不够合理问题。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从精准识别、规范程序、防止带病提拔3个方面,着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动议酝酿、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环节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梳理、细化和规范。认真落实中组部印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九严禁”纪律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研究制定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五年规划,建设年轻干部成长记实系统,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研究制定年轻干部上挂下派工作方案,推动双向培养、实现健康成长。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使用,破除隐性台阶。

  三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推进重点岗位干部交流。2017年2月份,市直部门单位县级干部调整中轮岗交流40余人。3月份,开展干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对在同一重点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逐人提出交流轮岗的措施办法,有计划地安排交流轮岗。同时,对市直部门近年来干部调整情况进行摸底,认真分析了城建口、宣传口系统比较大、干部人数比较多、在提拔使用上人数相对多一些的情况,今后将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注重把握不同部门单位干部调整使用的数量和平衡,进一步掌握面上干部选拔使用的总体情况。

  2.关于“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档案管理工作。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的通知》,对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提出明确要求。把好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新收集的档案零散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入档。深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成果,对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目前,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全面结束。开展专项审核工作的118家单位,共审核干部档案35497卷,因调查核实信息派出调查组785个,对发现的档案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察材料。全面掌握考察情况,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优缺点,规范撰写考察材料,防止以工作表现代替考察材料。目前,已形成干部考察材料样板,由组织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达标的材料不入档。

  3.关于“有些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作风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打牢干部履职干事的思想根基。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班次中,增设加强干部作风专题教育课程。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实施项目攻坚、服务提质、强基固本、环境优化、正风肃纪“五大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庸懒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引导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对干部履职尽责和勤政廉政考核。认真落实《泰安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和分析研判工作暂行办法》,根据2016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对相关领导班子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着眼于考察了解换届后县(市、区)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有关班子及干部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表现情况,目前已研究制定了考察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开展考察。

  三是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填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3月2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班,安排部署集中填报工作。强化抽查核实和结果运用,对31名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市管干部,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诫勉、终止选拔任用程序等处理。对5名拟提拔重用人选的个人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

  4.关于“有的部门单位‘三超两乱’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3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对“三超两乱”问题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健全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协商机制,对近期5个单位的科级干部调整,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三超两乱”问题发生。

  二是抓好专项整改。责成市人社局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清理清退机关自行聘用人员,梳理核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领导干部职数及配备情况。市人社局研究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人员管理。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移交市纪委线索办理情况。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进行处置,限时办结,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责任追究。共接收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159件(其中要结果件27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处分40人,其中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处理26人。

  2.移交市委组织部线索办理情况。共接收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4件,已全部办结。

  3.移交市信访局信访件办理情况。共接收省委巡视组分三批转交的群众来信150件,已全部交办和转送。其中,立案交办114件,占76%;转送36件,占24%。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虽然我市在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巡视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紧盯各项整改任务,突出重点,精准攻坚,真正把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持续抓好反馈问题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巩固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作出后续工作安排,全力跟踪督办,不解决问题决不收兵、不达到标准决不销账。对尚未处理完毕的巡视反馈线索,盯紧靠牢,彻底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已经建章立制的整改任务,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不断调整充实、总结完善。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引导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职责,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党委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切实履行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不断加强作风建设,高质量开展好“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深化“庸懒散”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环境。完善主体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强化考核问责、监督检查和典型培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不懈惩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遗留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是全力抓好整改成果综合运用。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当前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契机,把深化巡视成果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践行新理念、增创新优势、建设新泰安”,充分运用整改成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区域发展新活力;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打造山水名城新品牌;持续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彰显城市文明新形象;着力改善民生增进福祉,共享富裕幸福新生活;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营造团结和谐新气象,真正以整改激发出的动力活力,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建设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93687;邮政信箱,泰安市委整改办(市政大楼B6002房间),邮编,271099;电子邮箱,swzgb6993687@163.com。

  中共泰安市委

  2017年5月18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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