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九项准入“门槛”规范共享单车 三年强制报废,要为使用者买保险

2017-05-09 09:04: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原标题:泰安九项准入“门槛”规范共享单车 三年强制报废,要为使用者买保险

  本报泰安5月8日讯(记者张伟) 小黄车在泰安多次“快闪”一事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8日下午,齐鲁晚报记者从泰安市共享单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提升泰安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进共享单车在泰安尽快落地,支持和引导共享单车科学投放和健康运营,泰安市共享单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共享单车落地泰安的准入要求并发出公告。

  在本次公告中,共享单车落地泰安的准入要求共有九项。除了规定运营企业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在泰安市设立服务机构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外,还要求运营企业有完善的车辆维护服务制度,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运维团队,并能按照泰安市相关规定做好停放管理工作;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保障车辆安全性,确保车容整洁;对持续72小时未被使用的车辆,要了解情况,及时处理;要设立客服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处理用户咨询投诉。

  此次准入要求还规定,运营企业须提供最新技术的车辆设施设备和服务管理;车辆必须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轨迹分析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在划定区域安装具备监控摄像、免费无线网络、手机充电、城市公告信息发布等科技功能的智能站牌(智能站牌应符合景观要求);有必要的技术手段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车辆;实行共享单车使用3年强制报废制度;运营企业具备完善的事故赔偿机制;须为使用者购买一定赔偿额度的事故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

  对于市民所关心的押金问题,公告要求运营企业须在银行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对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与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监管;要按照与使用者的约定及时退回押金;实行明码标价,公布符合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和方式;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记者还注意到,公告中要求运营企业须在与使用者签订的服务协议中告知使用者文明骑行、明确禁停路段和区域。并通过列入黑名单、诚信扣分等技术手段对使用者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使用者依法骑行、文明骑行。此外,运营企业还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和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保护好使用者的个人信息,不得侵害使用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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