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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警方组织开展“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宣传

2016-02-20 22:38: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2月20日讯通讯员 阴其砚)元宵节临近,孔明灯的燃放行为不断增多,而一旦燃放不当、风力风向不稳,遇到高层建筑、电力线路或飘落到其他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为此,肥城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在全市扎实开展了“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进村入户、深入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和人员密集场,向群众宣传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并发放张贴了严禁制售燃放孔明灯宣传材料。在宣传的同时,认真开展查处工作,发现制作、销售孔明灯的,坚决予以收缴,对燃放孔明灯的,及时予以制止。截止目前,已发放张贴宣传材料500余份,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了“孔明灯”的危害性,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践行安全文明的生活方式。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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