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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167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5-11-18 10:5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去年10月1日起,企业年报制度正式取代年检制度,企业可以自行填写年报内容向社会公示,今年8月以来,泰安市开展了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共对1089户企业进行了检查。日前,抽查结果已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有167户被检查企业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大众网泰安11月18日讯 去年10月1日起,企业年报制度正式取代年检制度,企业可以自行填写年报内容向社会公示,今年8月以来,泰安市开展了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共对1089户企业进行了检查。日前,抽查结果已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有167户被检查企业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对1089户企业进行了检查。其中,检查正常的有881户,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有36户,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有80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有79户,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有6户,注销等其他情况7户。截至目前,抽查结果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有167户企业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中,最直观地影响就是原本可以贷款的企业会在资金借贷上卡住,年检变年报,不再是原来交点罚款那样简单,企业渐渐感受到信用监管带来威力。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和资质审核等方面,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要及时向市工商部门申请移除。除了此次抽检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外,目前仍有5200余户企业因为未报送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这些企业3年内仍未按规定进行补报或更正信息,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因此,未进行年报的企业要进行补报,弄虚作假的要更正其公示信息,失联的企业要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待工商部门进行检查无误后作出移除决定。虽然可以移出“黑名单”,但是企业信用受损记录却永远都无法抹去,形成一个“信用污点”。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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