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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男子假冒警察进交警大队处理违章 瞬间被识破

2015-11-15 11:16: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前两天在泰安,有一名男子,身穿警服、佩戴警徽,晃晃悠悠就进了交警大队的大厅,来给车辆处理违章。不过,在场的民警怎么看都觉得这个人不对劲儿。

      岱岳区大队汶口中队的白波告诉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记者,当时自己正在汶口车驾管办理黄标车手续,这时候进来一个警察,袒胸露乳,这引起了白波的怀疑,于是自己上前试探一下对方是不是熟悉警察制服的各种意义。

      眼前的这名男子虽然身穿警服,却对身上这套衣服一问三不知,已经被真正的警察唬的说不出话了,民警更加确定,这位根本不是人民警察。

      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之下,男子最终承认,自己不是什么协警,更不是人民警察,他的真实身份是宁阳县瓷窑民房机构的一名保安。因为要到交警大队处理违章,为了显示自己与派出所关系密切,希望能受到点照顾,所以在网上订购了警服。

      这下子,这名男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非但违章没有得到“从优”处理,他还因为佩戴标志性的警衔警徽,而被派出所处以500元罚款,5日以上拘留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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