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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村民+合作社+企业" 致富道路把村庄当成企业经营

2015-11-09 08:35: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刘培俊

     

         本报通讯员 肖根法 李文英

     

      今年秋收时节,住在社区里的新泰市谷里镇于枣林村绝大部分村民没人忙秋。村民说,他们的土地入股合作社了。村党支部书记、土地股份合作社董事长于彬说,村民入股合作社的土地流转给企业了。这些流转给企业的土地上,现在生长着樱桃树、核桃树。

        依靠集体力量找出路 

      于枣林村地处丘陵,土地瘠薄,一年只能种一季花生或地瓜,是典型的靠天吃饭,遇上旱年,连种子都收不回来。年轻些的村民多数外出打工。

      穷则乱。于彬说,村里曾经一年换过三次村党支部书记。于彬当上村党支部书记时,这个只有400多口人的小村,村集体欠债37万元。先后养过猪种过藕,结果都失败了。

      2006年,于彬经营了一家小厂子,经常到全国各地跑,在苏南一个富裕小村,当地人告诉于彬:他们能富起来,靠的不是个别人的单打独斗,而是集体力量。

      “以前各自为战的种地方式不行了,应该把土地集中起来,交给一个人或一家企业来经营。”2008年下半年,于彬在党员会上说出这个想法。于彬从全村选出15个有威望、有能力的村民,组成“摸底排查小组”,入户了解村民是否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结果有70%的村民愿意。通过做工作,最终有13户村民愿意继续种地。这些村民家地多,共有150亩。

        土地入股合作社要顺应民意 

      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于枣林村引进了济南一家企业,这家企业在当地成立了山东谷里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

      愿意流转自己土地的村民提出个条件:土地交给村集体可以,直接流转给陌生人不行。于是在2010年10月,于枣林村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村里采取统一收回折股的办法;村民以竞价方式承包的村集体土地同样收回,已交的承包费退还村民。除13户村民外,收回的土地平均到村民头上,人均2.1亩。合作社便以2.1亩为一股,为村民办理股权证。

      于家枣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共有1536亩土地经营权。这些土地中,除了村集体的120亩开荒地、本村144户村民880亩土地外,还有外村60来户村民的536亩土地。合作社与涉及到的200多户农民逐一签订合同,不同的是,与本村村民签的是土地入股合同,与外村村民签的是土地流转合同。合作社一年一亩地支付农民500元,本村的叫入股分红,外村的叫流转费用。

        土地流转更要严格把关 

      山东谷里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有限公司投进去1000多万元,干了整整一年。一年后,土地深翻80厘米后统一整平,建设了30多公里生产路,新建4座、改建3座小水库,打了两眼机井,全部地块实现微灌。农业公司在平整的土地上栽下樱桃树、核桃树。

      樱桃园、核桃园需要人打理。于枣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与农业公司签订流转合同时就明确规定:农业公司需要人手,必须经由合作社成立的劳务公司统一派遣,农业公司一年支付给劳务公司2万元服务费。劳务公司在派遣时,优先选用把土地交给合作社的农民,一天50元钱,一个月干满26天外加200元的全勤奖。

      2013年,合作社建起包装箱厂,到现在,一年已有了30万元的纯利。“村集体入股合作社的120亩开荒地,一年还能收入6万元。这些都是村集体的收入。”于彬说。紧接着在上级的支持下,于枣林村在公路边规划出社区,当年建楼,当年搬迁入住。村民住在水电暖配套齐全的楼房里,让前来走亲戚的其他村农民羡慕不已。

      谷里镇党委书记李玲说,现在,有6家农业开发类公司,提出大面积、整块流转谷里镇的土地,总面积达3万亩。有一家公司已经育好了梨树苗,今年春节前必须帮其流转到1万亩土地。“现在,从镇干部到村干部,都在忙着土地流转的事。这也是能改变谷里镇农村面貌的大事。”李玲说。

      这里土地流转的速度,赶不上农业开发企业要地的速度。正因为如此,谷里镇对成规模的土地流转都要严格把关,尤其是土地资源保护方面。

      “我们在探讨实行土地资源保护保证金的办法,流转到期交还给农民的土地,只能更好,绝不能变差。”谷里镇镇长范育民说。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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