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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一饭店员工监守自盗 6次共偷盗85元被刑拘

2015-09-14 16:58:00 作者:赵永华 许宗师  来源:大众网
8月20日18时许,东平县老湖镇某饭店经营者杨某到东平县公安局老湖派出所报案称其经营的饭店近期内营业款被盗,通过查看店内监控,怀疑店内女职工王某成有作案嫌疑。

      大众网泰安9月14日讯(通讯员 赵永华 许宗师)8月20日18时许,东平县老湖镇某饭店经营者杨某到东平县公安局老湖派出所报案称其经营的饭店近期内营业款被盗,通过查看店内监控,怀疑店内女职工王某成有作案嫌疑。

      接警后,老湖派出所通过走访店内其他工作人员、查看店内监控等措施,将王某成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经过了解,饭店经营者杨某告诉民警,王某成在自己饭店里打工一年多了,平时工作还可以,一星期前说不想干了,要辞职走人,杨某对其进行了挽留。偶然间,杨某发现店内资金出现短缺,通过查看店内监控,发现王某成最近几天下午趁店内无人时频繁出入放有营业款的卧室,并且行动诡异。

      被传唤到公安机关的王某成没怎么抵赖,承认了盗窃饭店钱财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在取得确凿证据后,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在杨某饭店打工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于2015年08月份起,先后在该饭馆内六次实施盗窃,盗窃金额85.1元人民币,盗窃数额虽小,但因其属于多次盗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东平县公安局对王某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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