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院在发布会上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案例最大的特点是当事人输了官司,却有钱不还抗拒执行,直到可能被追究刑责,才“积极”同申请人协商还钱。
变卖被查封设备,撤销缓刑考验期
2012年年初,因为涉及一场官司,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对市内一家公司的车间、设备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陈某某、亓某某与这家公司有债务纠纷。在得知这家公司的设备被查封后,两人带领多人将看厂人员控制,之后强行把设备转移变卖,获利12万元。现在,设备已经无法追回,导致案件无法执行。陈某某和亓某某没想到,这再一次触犯了刑法。他们都有前科,陈某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缓刑八个月;亓某某则因犯盗窃罪、销赃罪受过刑事处罚。
2014年12月,泰山区法院作出判决,陈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撤销他原判决中的缓刑考验期,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四千元;判决亓某某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人的12万元违法所得也被追缴了。
要钱时去找法院,还钱时当起老赖
万某与李某一直有经济纠纷,2010年,经新泰市人民法院审判,李某败诉后被扣划了银行存款121000元。后李某不服判决,并由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新泰市人民法院经再审,于2013年作出判决,撤销2010年的判决书并驳回万某的诉讼请求。为了要回被扣划的121000元,2014年1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
但是万某在接到法院发出的手续后,以与李某之间来往账目没清算为由,只同意支付部分款,后交现金30000元,剩余欠款91000元及损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经多次传唤,万某均以在外地要账为由,拒不到庭且态度恶劣。新泰市人民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万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万某鉴于法律的威慑力主动将剩余91000元执行款交至法院,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谅解,公安机关决定对万某暂不采取强制措施。
拘留15日他不怕,一听蹲监狱怂了
刘某某、安某某向闫某某借款16万元,到期未还,为了索债,闫某某诉至新泰市人民法院。胜诉后,闫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可是刘某某常年在外务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法院依法对其拘留15日,刘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随后查明,刘某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被拆迁,从本村获得补偿款8万元,但被执行人刘某某称,补偿款已偿还了其他债务,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新泰市人民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刘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公安机关对刘某某刑事拘留。看到可能判刑蹲监狱,刘某某这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赶忙协调家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分二次支付闫某某现金10万元,对余款的履行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对刘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
欠65万赔偿金不还,面临拘留忙和解
刘某与王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发生纠纷,由于迟迟拿不到赔偿,刘某将王某告上了法庭。新泰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656215.07元。被告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2013年3月,原告刘某向新泰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常年在外,经营物流业务,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新泰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但其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义务。新泰市人民法院经研究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看到自己可能遭受牢狱之灾,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多次找申请人执行刘某要求和解。目前,被执行人王某已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3.5万元。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公安机关对此案暂不立案。
有钱不还被刑拘,欠钱三年多才还
贾某某与张某某因饲料的买卖合同纠纷形成诉讼,2012年2月,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张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贾某某饲料款70886元,并支付相应利息。2012年4月申请执行人贾某某向肥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通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张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肥城市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看到公安机关动了真格,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家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贾某某联系,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家人支付了所欠的饲料款,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