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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完成"黄改绿"498辆 发放补贴560万元

2015-06-30 15:42:00 作者:赵伟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6月30日讯(记者 赵伟) 30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泰安市完成柴油黄标车改造498辆,补贴435辆,发放补贴资金560万元,黄标车“冒黑烟”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大众网泰安6月30日讯记者 赵伟) 30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泰安市完成柴油黄标车改造498辆,补贴435辆,发放补贴资金560万元,黄标车“冒黑烟”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今年是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最后一年,也是泰安市蓝天工程三年规划的收官之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对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强制报废;对于外地转入我省的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受理。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将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办理过户手续;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且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强制注销;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II标准柴油黄标车,可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进行治理改造,颗粒物排放达到国III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可换发“黄改绿”标志。对提前淘汰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个人和单位(不含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我市交警、商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中心均设立了提前淘汰补贴办事窗口联合办公,为黄标车淘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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