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降事故 保平安 泰安市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

2015-06-02 13:46:00 作者:王洪玲 于洋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6月2日讯(记者 王洪玲 通讯员 于洋)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地落实,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局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泰安市交警支队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增强责任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集中宣传月活动,建立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切实推进责任追究到位。
      
        大众网泰安6月2日讯记者 王洪玲 通讯员 于洋)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地落实,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局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6月1日至30日,泰安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增强责任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集中宣传月活动,建立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切实推进责任追究到位。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35起,其中30起与有关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因此,落实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非常重要,十分必要,严肃追究社会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落实的责任,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必然选择、重要途径,甚至可以说是治本之策。
      为进一步普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6月5日至25日,泰安市交安办将组织巡回宣讲活动,深入学校、驾校、客货运场站和运输公司等重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责任单位举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专题讲座。
      在国家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当天,泰安市交警支队还将组织民警、交通安全志愿者走上街头,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供政策引导、业务办理、安全驾驶知识和交通应急避险技能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此外,由市交安办组成的检查组将于6月25日至30日间,对交通运输企业、部分学校、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社会责任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将进行曝光,并按照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