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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学习贯彻新《预算法》

2015-03-30 15:5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学习贯彻。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升法制意识。采取专题讲座、网络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为契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不断适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深入领会新《预算法》精神实质,把认真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作为今后财政干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贯 彻落实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自觉把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今后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特别是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规 定。

      三是注重政策衔接,协调推进学教结合。坚持把新《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预算体系、政府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内容的修订,与 全市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相互协调,同步推进。在学好新《预算法》的同时,组织骨干教师积极备课,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推广工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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