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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首起污染环境犯罪案宣判 电镀作坊乱排工业废水被惩

2015-02-02 08:17:00 作者:王佳声 郑莉  来源:大众日报
1月22日,记者从泰山区获悉,泰安市首起污染环境犯罪案在该区宣判。据统计,自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实施以来,泰山区共对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5次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共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

      1月22日,记者从泰山区获悉,泰安市首起污染环境犯罪案在该区宣判。3名被告人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分别被法院判以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共处罚金4万元。

      2014年7月16日,泰安市环保局信访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宅子村村委西北方向约300米,有一处电镀小作坊乱排乱放工业废水,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立即对该涉嫌违法电镀小作坊进行了现场监察。发现该小作坊内已无工作人员,其加工配件及原材料已运走,而该小作坊院内车间南约4米处有一深约6米的渗坑,西南约5米处另有一渗坑,均未进行防渗处理。

      环境监测人员对这两处渗坑进行了采样,采样监测报告表明水样中含有六价铬。据介绍,六价铬为吞入性毒物,皮肤接触可能导致敏感,更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

      2014年7月17日,该案件移送至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队,经多方侦查取证锁定了该作坊为阚某某兄弟二人开设的电镀“黑作坊”。由于案发之日两人已携作坊内的电镀设备潜逃,食药环侦查队遂于2014年7月21日将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列为上网逃犯。

      2014年8月4日,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对自2013年年初以来在未取得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于宅子村北头的电镀小作坊内开挖一口7米深的渗井及3处渗坑直接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有毒电镀废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从接到群众举报进行现场环境监察,到案件移送区公安分局,抓获在逃嫌疑人,再到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到半年时间,我们拿到了这张判决书。”泰山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石国栋说。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及时跟进和迅速破获,得益于该区自2013年7月起实施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此项机制的确立,有效发挥了两大部门的职能优势,构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环保“无缝对接”体系,在当地开创了环保、政法合力守护碧水蓝天的局面。

      联勤机制的确立,让环保信息与执法信息的交流成为“常态化”。泰山区通过在公安局和环保局之间建立日常联勤检查管理、联席会议、联络员及执法信息交流四项制度,实现了双方执法情况和环保信息的互通有无。

      据统计,自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实施以来,泰山区共对8家重点企业进行了5次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共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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