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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宣传日" 泰安接警民警:别跟110"开玩笑"

2015-01-10 10:25:00 作者:张冉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1月10日讯(记者 张冉)今天是1月10日,也是全国第29个“110宣传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2014年,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电话308704件,有效报警192681件,处置各类警情93200起,其中刑事案件7329起、治安案件25782起、交通事故28756起、各类纠纷12452起、举报投诉5742起。通过110报警服务工作,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36名,为群众办了大量好事、实事,先后救助群众2308名,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

      大众网泰安1月10日讯(记者 张冉)今天是1月10日,也是全国第29个“110宣传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2014年,指挥中心共接到报警电话308704件,有效报警192681件,处置各类警情93200起,其中刑事案件7329起、治安案件25782起、交通事故28756起、各类纠纷12452起、举报投诉5742起。通过110报警服务工作,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36名,为群众办了大量好事、实事,先后救助群众2308名,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

      为进一步规范110报警服务工作,2003年4月,公安部出台了《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对110受理群众报警和求助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章第十四条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有:(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有:(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近几年来,为了方便广大市民进行投诉和咨询,除了“110”报警服务热线以外,泰安市公安局还开通了微博和微信。2011年1月13日,“泰安民生警务”微博公众平台正式建成,截至目前,泰安民生警务微博公众平台关注人数达到865781人,累计发布转发各类信息4987条。2014年4月18日,“泰安民生警务”微信公众平台也正式建成,截至目前,泰安民生警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达到31567人,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36期870余条,与群众互动交流10000余次,办理群众诉求3300余项。通过以上措施,初步树立起了权威、理性、正义、亲和的网络正形象,成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有益补充,开辟了一条服务群众的新通道,搭建起服务民生的“大舞台”。

      “110”作为人民群众的报警热线,虽然已深入千家万户,成为广大群众生活离不开的一部分,但仍有部分人不会正确使用“110”报警,有的是超出“110”的受理范围,有的是在报警时说不清详细情况和地址,还有的纯粹是开玩笑拨打报警电话“闹着玩儿”。那么该如何正确拨打110?警方提示:110是全国统一的特殊服务号码,使用时不收话费。手机、固定电话都能打110,用手机拨打110时不用加区号。

      对群众的报警,110接警人员都要简明扼要的问清事情情况和事情发生的位置,以便出警处置。有些群众在打110电话时,尤其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往往紧张着急,报不清事情发生的位置,这样会耽误出警处置。所以群众在报警时一定要沉着冷静,要按照接警人员的询问,把事项和所处的具体位置讲清楚。另外,对非紧急情况一般不要拨打110,更不能滋扰110,因为110的线路是有限的,无事乱打110会占据有限的线路,使有紧急情况的群众无法打进110,造成意想不到的重大后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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