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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新泰市:警示教育注重“时势事”

2015-01-07 14:03:00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新泰市发挥警示教育对严肃法纪的作用,突出“时、势、事”三个字,搭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平台,让警示教育的“铁锤”一锤接着一锤敲,“警钟”一年接着一年鸣,取得了较好成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是抓好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党风廉政教育的一大特色。

    王长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新泰市发挥警示教育对严肃法纪的作用,突出“时、势、事”三个字,搭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平台,让警示教育的“铁锤”一锤接着一锤敲,“警钟”一年接着一年鸣,取得了较好成效。
      选准“时”——抓住关键节点
      
      “对上不送不跑,对下不要不扰,从严纠正‘四风’,廉洁底线守好”……每年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前期,新泰市都通过专门下发通知、向广大党员干部发送手机短信、集中开展约谈活动等形式,提醒告诫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教育,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针对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实际,新泰市专门将每年元旦后第一周定为警示教育周,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并以制度的形式将这一活动固化下来。自2013年开始,已连续两年在全市组织实施,有效预防了党员干部“节日病”的发生。
      同时,围绕发挥好“警示教育周”制度的长期效应,防止“警示教育一阵风,刮过之后就放松”问题的发生,新泰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每年开展一次一把手讲反腐倡廉党课、一次以案说纪教育、一次岗位廉政风险警示教育、一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为内容的规定动作,组织各部门单位以“周”带“年”,划定时间节点,制定全年警示教育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造好“势”——营造浓厚氛围
      
      强大的声势、浓厚的氛围是保证警示教育效果的有效措施。针对以往各部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零打碎敲”、“不成气候”,对党员干部影响力不大的实际,新泰市集中力量办好一年一次的全市性警示教育大会,即将每年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定为警示教育日,采取在市里设立主会场,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分会场,以视频传播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每年的警示教育大会上,新泰市播放由市纪委录制的警示教育系列片《平阳警钟》,市纪委书记通报全市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市委书记在会上讲话,剖析典型案例发案根源,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状,指出存在问题不足,对全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利用会后的一周时间,采用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的教育形式,持续组织开展全市性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警示教育日”的辐射效应。
      今年,新泰市将相继组织10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图片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辅导报告等8个方面的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教育成效。目前,图片展已经顺利展出。
      精挑“事”——甄选典型案例
      
      采取签订虚假债务转让协议、虚列支出、收入不记账等手段,隐匿侵吞国有资产达919万元,作案时间长达10年……2014年,新泰市严肃查办了市外经贸局原局长、山东电视电缆厂原厂长李诚滥用职权、隐匿侵吞国有资产案件。这是全市近几年来查处的颇有影响的一起大案。在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中,新泰市专门将这一案例作为一个典型,纳入了自制的警示教育系列片《平阳警钟》,播出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轰动。
      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是抓好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党风廉政教育的一大特色。针对以往部门单位在开展典型案例教育中或选材不准,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贴得不紧、不密,或缺乏针对性,不同层面的干部使用同一个案例,无法对症下药的实际,新泰市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和分层分类施教的原则,每年从当地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例中分层筛选出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确定主题,精心制作警示教育片。
      2013年以来,新泰市先后从查办的485起违纪违法案件中筛选出8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2起部门党委中层和普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1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制作成以“警醒”、“蜕变”、“底线”为主题的3部《平阳警钟》警示教育系列片在全市播出,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同感和警示教育的感染力。
      (作者系山东省新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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